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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将联系律师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研究

时间:2019-05-26 14:00:37 其它合同 我要投稿

原标题:买辆二手车 贷款本金4.1万咋变成了5.5万

接下来将联系律师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研究

  陈先生每月的还款截图

  “我明明要求贷款本金4.1万,现在却贷了5.5万,比我车的总价还要高。”2月25日,成都市民陈先生在成都双流白佳二手车市场上贷款购买一辆二手车,车辆总价5.28万,首付1.18万后需要贷款4.1万,每月偿还1698.5元。当还款第二个月时,他才发现自己原本的4.1万本金变成了5.5万,陈先生感到十分不解。

  5月9日,为陈先生办理融资的公司称,除了车款,这笔费用还包括盗抢责任险、GPS费用、账户管理费等多种名目的费用。“业务员从未跟我说过有这些费用,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贷款了。”得知实情后,陈先生感觉被金融套路了,要求解除合同,目前双方仍未协商一致。

  买家不解:花5.28万买二手车 贷款本金4.1万怎么变成了5.5万

  2月25日,陈先生来到成都市白佳二手车市场买车,在一家车行看上一辆别克轿车,车辆总价5.28万,可首付两成,月供一千多元,陈先生觉得不错,便与车行签了购车协议。支付1.18万首付款后,车行找来业务员小吴称其可以为陈先生办理剩余4.1万车款的贷款 。“业务员在手机上操作了一下,就说贷款已经申请好了,回办公室把合同签了就可以把车开走。”想着可以很快提车,陈先生跟着小吴到了公司签合同。

  不过,合同上显示的购车金额为5.9万,首付1.8万,陈先生质疑怎么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样?“对方解释说价格是虚报的,实际贷款金额还是4.1万。”陈先生算了下,确实也是,且每月还款金额也是1698.5元,于是把合同签了。很快,对方通知他贷款已放款,可以提车了。

  直到4月底,到了还款日期本应系统自动扣除,因银行系统升级无法自动还款,必须手动。这时,小吴才把还款银行的卡号和密码发给陈先生,当登录系统还款时,陈先生发现其账户贷款本金显示为5.5万元。“我明明只需要贷款4.1万,怎么变成了5.5万。”他立即联系小吴,对方告诉他确实只贷款了4.1万,之后联系便再也没有回应。陈先生说,“现在连本带息要还款6.1万,比本来贷款金额多出2万,要是这样我就不贷款,凑点钱直接全款付了。”

  公司解释:融资金额为5.5万元,包括车款,GPS费用、账户管理费等

  因一直联系不上为其办理贷款的业务员小吴,随后,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以陈先生朋友的名义与其来到该公司寻求说法。门口没有公司招牌,仅从办公室内的一些宣传海报及工作牌上能看到,该机构名叫“淘车”。而从签署的合同上看,这家公司名叫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一名自称为销售主管的负责人前来接待,并表示业务员小吴已离职,对于陈先生的疑惑,他查询了资料后进行解释。

  1、贷款本金4.1万,为何会变成5.5万,费用怎么构成?

  该负责人解释称,融资金额为5.5万元,其中包括车款4.1万,盗抢责任险1500元,GPS费用3000元,账户管理费4100元共计49600元 ,剩余部分则为银行退给公司的担保费。“这笔担保费会体现在合同上,但钱不是消费者来承担。”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每年会向银行缴纳一笔担保费,这笔担保费不是一次性退给公司,而是每贷款一辆车,从他们那边退回来。也就是说,陈先生实际只申请了49600元的贷款,每月还款1689元,如果是5.5万元本金来算的话,他每月应还款1800多元,因此担保费只是账面上体现,陈先生并没有出。

  2、将这些上述收费加入到融资项目中是合理收费吗?

  “这些项目是允许加入到融资项目中,按公司规定会明确告知消费者。”该负责人表示,若通过本公司进行融资,盗抢责任险、GPS费用是必须加入的。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车辆是必须安装GPS,收取的是成本,盗抢险是车主在使用,至于账户管理费则不是必须。至于办理融资时,业务员有无将费用的明细告知陈先生,因该业务员离职,公司目前也联系不上他,难以核实具体情况。

  3、账户管理费是什么?去哪里了?

  听完每项费用的明细后,陈先生理解了部分收费,但对4100元的账户管理费产生质疑。账户管理费是什么?“利润。”谁的利润?“反正也不是我们公司挣的。”

  账户管理费应该给吗?该负责人表示,在这一行多少都会有,有些商家低价卖车要做返佣,返佣就出在客户身上;又或者别人找帮忙做业务 ,“我们公司不一般不做,要做的话会给消费者明确。”

  账户管理费最终去哪了?“不清楚,中间的利益链条太多,能肯定的是,这笔钱不是我们公司挣了。”

  对于陈先生提出解除贷款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成都这边只是业务点,不能做决策,唯一能提供的解决方案就是联系总部,提前一次性还款。

  成都市金融局监管处:合同显示为正常交易不能判定是否违法

  同时,陈先生将遭遇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5月9日下午,成都市金融局监管处工作人员主动约见陈先生了解情况。

  陈先生提供了与车行的二手车购车协议,以及与办理贷款公司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证据。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他与所谓的办理贷款公司签署是融资租赁合同。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消费者有购买二手车的需求,但资金不足,于是找到融资租赁公司将该车抵押给对方进行融资借款,再根据约定进行还款,当还款完成后才能拿到车辆所属权。因此,从流程上看,消费者购车时签署的购车协议和融资租赁合同不矛盾,是合法的。

  购车协议上价格是5.28万,但融资租赁金额5.5万,高于车价是否合理?因双方签署的合同里,在融资项目中注明包含车款、盗抢责任险、账户管理费、GPS费用,消费者签字同意,“从合同上看是正常交易,不能判定该公司是否违法。”收取这些费用有规定吗?工作人员表示,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贷款服务,目前来说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合理的,但并不包括保险、GPS费用等,“这些是市场行为,物价部门目前没有对收费标准有详细规定。”

  经过现场了解,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的遭遇不属于套路贷款,从现有证据上看一个合法的融资租赁行为,可能是利用信息不对等(即消费者不熟悉相关业务)的情况下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上的融资金额等都是清楚写明,消费者也签字同意。工作人员表示,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从行政管理方面本地金融部门无管辖权,接下来将联系律师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研究,看能否从法律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帮助。

  在此,金融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并将相关问题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不能口头约定,如果对合同内容不清楚,切勿签署,待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摄影报道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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