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它合同>编织“庞氏骗局”敛财1个多亿

编织“庞氏骗局”敛财1个多亿

时间:2019-06-24 11:24:14 其它合同 我要投稿

编织“庞氏骗局”敛财1个多亿 我省“首狐”被蚌埠中院一审判刑20年

本报讯 骗取银行贷款和承兑汇票45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200余万元,安徽尚能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尚能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眼见骗局败露潜逃泰国, 2个月后被缉拿归国,成为安徽警方在公安部“猎狐行动”中从境外抓获的“首狐”。 3月17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人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王某因犯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8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王某为骗取蚌埠融资担保公司、五河融资担保公司的信任,为其实际控制的尚能空调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授信担保,分别向两家公司谎称盛世欣兴公司愿意为尚能空调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提供了其伪造的盛世欣兴公司同意为尚能空调公司向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股东决定》。

  2013年11月,王某冒用盛世欣兴公司的名义,或是串通被告人陆某冒充盛世欣兴公司副总经理,冒用盛世欣兴公司名义,使用伪造的盛世欣兴公司印章分别与蚌埠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与五河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 11月28日,尚能空调公司与五河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在两家公司的担保下,尚能空调公司从徽行蚌埠分行、浦发银行蚌埠分行、五河农信社贷款3800万元。在缴纳700万元保证金后,从交行蚌埠分行开立1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骗取的4500余万元均由王某个人支配使用。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王某还以其公司经营发展、参与龙子湖商业综合体开发、购买南山豪生酒店门面房等需要资金为由,先后以1.8%至6%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从16人处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260.857万元。王某将集资所得款项,分别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偿还到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参与赌博、购置房产、汽车等。截至案发时,尚有3514.42万元资金未归还。

  此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骗取担保公司信任,王某还安排被告人刘某为其伪造房产证以及盛世欣兴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刘某从被告人沈某处伪造房地产权证,并支付300元报酬。2014年5月,刘某在王某的安排下将伪造的印章销毁。

  据王某交代,从2012年开始,其借到钱就去澳门赌博,前后去了十几次,套现七八千万元,输了不少。同年4月,他在投资农业项目时就感到资金紧张了,2013年资金链出现断裂,于是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但是窟窿实在过大, 2014年6月27日,他为了躲债跑到泰国,之前办的假证也都是为了躲债用的。

  但没过多久, 2014年8月13日,王某在泰国曼谷市就被泰国警方抓获, 8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押解回国。

  3月17日,蚌埠中院以犯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85万元;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 (王龙江记者唐欢)

《编织“庞氏骗局”敛财1个多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