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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时间:2019-12-11 23:36:45 其它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美凯龙: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8:36:29 中财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2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红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
8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
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
红星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为期不超过15年的固定
资产支持融资贷款8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不超过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上浮5%,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融资、归还股东借款、支付工程款及装修等
费用(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
持有的南京红星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待办妥南京红星持有的物业不动
产证后,完成不动产抵押,可撤销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南京
红星以其特定资产产生的经营收入为本次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其他增信方式
以实际放款前的批复为准。


2019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程书昌
注册资本:76,401.6993万元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
五金、日用百货、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电子产品、音像制品、空调设备、电器机
械及器材、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食品销售;物业管理(限制类项目除外);市场
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
程施工;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柜台
(摊位)租赁;住宿;会议会展服务;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南京润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
月31日,南京红星的总资产为111,802.00万元,总负债为36,471.10万元,净
资产为75,330.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62%。2017年,南京红星实现营业收
入282.24万元,实现净利润-561.32万元。

根据南京红星管理报表,截至2018年9月30日,南京红星的总资产为
124,865.32万元,总负债为51,150.20万元,净资产为73,715.12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40.96%。2018年1-9月,南京红星实现营业收入4,646.73万元,实现
净利润-1,264.9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本金金额:80,000万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

其他约定:待办妥债务人南京红星持有的物业不动产证并完成其不动产抵
押后,可撤销公司以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质物:公司持有南京红星的100%股权;
担保本金金额:80,000万元整;
担保期间: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
终止;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其他约定:待办妥债务人南京红星持有的物业不动产证并完成其不动产抵
押后,可撤销公司以上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公司为南京红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有利于南京红星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提供担保,是根据
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
南京红星经营情况稳定,租金整体水平上升空间较大,体现良好的履约能力。本
次担保有助于提升南京红星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之下属全资子
公司南京红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45,904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19,815万
元,分别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8.13%、
22.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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